校人字〔2017〕24号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专栏”及我校下相关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工作按照《37000cm威尼斯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工作实施方案》中的具体要求执行。
二、申请人请查阅国家留学网(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754)中2017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相关内容,以及我处2016年12月13日在“校内通知”中公布的《关于开展2017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16〕280号,https://oa.jlu.edu.cn/defaultroot/PortalInformation!getInformation.action?title=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id=2751895&categoryName=校内通知&channelName=校内通知&fromflag=login&channelId=179577&orgname=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等文件精神。
三、在材料上报之后、正式结果出来之前不可以申报其它公派项目;录取之后也不可以放弃、改派或兼报其它项目。
四、日程安排
1.1月6日(星期五)——2月28日(星期二),个人向所在中层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37000cm威尼斯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3月1日(星期三)——3月13日(星期一),各基层负责人、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及中层单位负责人对申报教师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及顺序。各中层单位需汇总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在教育部指定的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正式邀请函、依托科研项目在研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只需提供复印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2人及以上请排序,同时报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与《登记表》一并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3.3月14日(星期二)——3月31日(星期五)学校审查并确定人选,在校园网上公示拟推荐人选名单。
4.4月1日(星期六)——4月10日(星期一),拟推荐人员通过国家留学网网上报名系统在线填写相关表格。
提交后打印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非学生类)(以下简称《申请表》),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⑴《申请表》: 拟申请教师根据之前填报的《登记表》中向相关内容填写《申请表》中的“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和“研修计划”,这将是作为基金委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
⑵《单位推荐意见表》:由所在单位负责人对申请人的评价(500字以内的推荐意见),待学校审核通过后,拟推荐人再请所在单位负责人手写签名且加盖公章,并上报电子版到指定邮箱中。
⑶《专家评审意见表》:三位专家应为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层单位行政负责人、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
⑷《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和《科研成果清单》:《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和《科研成果清单》及其佐证材料一并送所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内容审核,即人文社科类到社会科学处审核,自然科学类到科学技术处审核,教学类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并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拟推荐人员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栏由所在单位负责人手写500字以内的推荐意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报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专家评审意见表》(专家应为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层单位行政负责人、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依托教学、科研项目证明》和《科研成果清单》及其佐证材料一并送所在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内容审核,并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5.4月3日(星期一)-4月11(星期二),拟推荐人员将《申请表》正式表格原件及其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材料均使用A4复印纸打印,申请表第1页粘贴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用曲别针别好,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并按照学校审核意见拟推荐人选修改《申请表》相关内容。
6.4月12日(星期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统一履行学校签字、盖章等手续,审核后统一上报留学基金委。
五、有关说明
1.为提高录取率,保证海外研修人数,提高海外研究效果,请各中层单位和申请人员积极配合学校,完成以下工作。
⑴学院承担工作:请各中层单位应指派一位院领导及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中层单位学术委员会指导教师申报,协助申报教师完成研修计划等相关内容的论证、审核及材料组织工作,确保质量;各中层单位应按该研修计划对海外研修人员进行季度考核、跟踪管理,对留学人员研修报告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备案。
⑵留学人员承担工作: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有关约定,自觉接受学院、学校和驻外使(领)馆的管理;每3个月向推选学院、学校和驻外使(领)馆提交研修报告及国外合作者鉴定。
2.申请人如是国家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以及国家和教育部支持的创新团队的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成员的,请在《汇总表》、《申请表》及《一览表》的“备注”栏内注明平台、基地、实验室、学科名称。
3.各单位及申请人申报前请事先登录国家留学网,熟悉网上报名系统及相关要求,提早填写报名系统中所要求的各项栏目。
4.申报材料若填报不实,将取消申请人自申报之日起3年内申报资格,并在下一年度减少所在单位派出人数。
5.“职称证书”由学校统一出具证明,在提交正式材料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领取。
6.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
7.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按相应出国项目的要求参加外语测试或培训,并将成绩单原件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备案;要提前与国外接收单位联系,获取正式邀请函(建议派出时间在2017年9月以后);获得邀请函将作为最终派出的院校/科研机构,留学基金委不再受理改换外方院校及推迟派出等手续,因此请各位申请人在取得邀请函时要慎重考虑。学校在确定推荐人选时,将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人选。
8.在申请外方正式邀请函时应同时请外方合作者提供其个人简历,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9. 根据留学基金委要求,我校将对留学人员进行跟踪管理,请申报教师在填写《登记表》中“拟申请留学人员申报表”时与项目录取派出后的填写“留学回国总结”研修计划相结合,并向所在学院按季度定期提交留学总结,考核期研修计划完成情况。
10.确定的推荐人通过国家留学网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正式申报材料时间为2017年4月1日——15日。根据以往经验,提交较集中的时间为网络开通时间的后半程,届时网络将十分拥堵,建议各位推荐人选能提前熟悉系统、提前组织上报材料,尤其是“研修计划”和“主要学术成果摘要介绍”最好事先以TXT格式文本按照字符不超过3000字的要求详细论证;为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可行性,便于调整,请严格按学校规定的日程安排提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提交正式材料。
11.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2群”QQ群(群号:209179949 ,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传 真:85167447
电子邮件:quyuji@jlu.edu.cn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处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