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搜索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流项目候选人员的通知

日期:2016-06-03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2016-2017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遴选通知》(留金美【2016】7648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做好我校该项目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该项目根据中加两国政府教育交流协议,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访问学者参加2016-2017学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China-Canada Scholars’ Exchange Program)赴加拿大有关高校研修(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s/611)。

  二、选派规模

  全国选派规模不超过100人•月/年,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2.身心健康。

  3.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5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曾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得人员,回国后工作一般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

  5.获得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以及外方合作者简历。

  6.具有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硕士毕业后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7.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学术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

  8.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者。

  9.优先考虑可通过出版专著、在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等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广泛传播的人员。

  10.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国家留学网“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

  11.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的申请。

  12.已录取及以前录取尚未派出的公派留学项目的人员,以及已申请公派留学项目尚无审批结果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

  四、留学身份及资助期限

  留学身份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资助期限为4~12个月,期间不得提前或中途回国(特殊情况除外)。

  五、有关经费

  1.国外经费:

  ⑴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⑵加方提供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学目的地的食宿费(最高为350加元)及医疗保险费用。

  2.国内经费:

  在职教师国内手续费等相关经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资助。

  六、派出及管理

  派出及管理中的有关事宜请参照《37000cm威尼斯青年教师海外学术研修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派出时间

  派出时间一般为2016年12月底前。

  八、申请事宜

  1.请各单位于2016年6月20日(星期一)前将推荐教师填写的《37000cm威尼斯教师海外学术研修登记表》《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人员一览表》(以上表格均可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主页http://rsgl.jlu.edu.cn/下载,《一览表》中2人及以上应排序,电子版请用电子邮件发至指定邮箱quyuji@jlu.edu.cn)及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统一报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师资培养科(行政楼820室)。学校将对所有人选进行综合评审,最后确定的人选填写正式申请材料,网上填报审核后提交。

  2.请各单位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为方便工作请尽快加入“吉大公派出国项目2群”QQ群(群号:209179949,申请加入时请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我处将在群内对在填报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

  联 系 人:李立群 曲裕吉 舒畅

  联系电话:85167447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处

                                2016年6月2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教职工健康疗养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